杭州市余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经研究,决定对车辆尾气检测设备采购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车辆尾气检测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内容: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依法经国内工商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为车辆尾气检测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3、投标人具有合同履约能力,具有履约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能力。
4、投标人应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的,非本地投标人在杭州必须有常驻机构,并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施工队伍和维护队伍。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来至少具有一个类似车辆尾气检测设备系统的业绩案例。
6、本招标项目谢绝以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售价:
1、报名日期:2018年8月9日—8月15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国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余杭经济开发区昌达路107号,七楼企业管理部
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五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证明文件(若为代理商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5)非本地投标人在杭州必须有常驻机构的证明文件;
(6)近三年来至少一个车辆尾气检测设备系统的业绩案例。
注:以上证件一律采用A4规格纸张,所有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方留存,原件核验后当场退回。
5、报名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本人前来。
6、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仍需接受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
六、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现金支票或转账支票或电汇或银行汇票。
3.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交纳至以下账户,逾期缴纳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1)收款人:杭州市余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2)开户银行:光大银行余杭支行
(3)账 号:77430188000057921
七 、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8月31日9时,地点:杭州市余杭经济开发区昌达路107号(余杭公交公司)七楼企业管理部
八、其他事项
1、投标书报价一份(须单独密封),商务技术文件一式肆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叁份。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文件密封要求的不予受理。
2、联系人:郜先生 联系电话:0571-89262200。
杭州市余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