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杭州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杭州市余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委托,就余杭公交2020-2021年度汽配物资招标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确定供应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YGJ201911024
二、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的汽配物资分为3标段实施招标,各投标人可根据自己的生产和经营情况,选择一个或若干个标段进行投标。
本次招标的合同期限为:2019年12月至2021年11月
具体汽配物资名称及标段号如下:
2019年需招标汽配物资项目分类汇总表
标的号 | 类别 | 名称 | 指定品牌 | 拟年采购金额(元) | 中标单位 | |
标段十 | A | 轮胎(朝阳) | 轮胎、内胎、垫带 | 朝阳 | 2097040.00 | 1个 |
标段 十一 | A | 轮胎(佳通) | 轮胎 | 佳通 | 1284910.00 | 1个 |
标段 四十七 | C | 气体 | 氧气、二氧化碳、乙炔、氩气、氮气 | / | 22685.00 | 1个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A类项目的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产品须满足招标方车辆性能,达到国家或相关质量环保技术标准。
(3)为招标方在用车辆制造厂家的合格配套单位、或优于原配置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为适用产品生产厂家正式、规范的二级以及二级以上委托代理商。
(4)信誉良好,具有独立履行合同能力和一定的资金与产品铺垫实力。
(5)诚信经营、客户至上,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违反合同和影响参与本次招投标的重大法律诉讼事项。
(5)本次招标不受理联合体投标。
2、投标C类项目的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单位生产厂家或持有全部产品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的直接委托代理证书的经销商。
(3)必须持有有效期内国家质量检测监理部门的检测合格报告或证书。
(4)本次招标不受理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时间: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1月2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地点:杭州市江干区九盛路9号东方电子商务园3幢608室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元(售后不退)无论报名几个标段,仅收一份标书费,凡第一次招标时已报名的,须重新进行现场或电话方式二次报名确认,使原投标报名继续有效。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0日上午09时30分
(开标现场接收标书,逾期不接受。)
六、投标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余杭经济开发区昌达路107号七楼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与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如有变动,会邮件或电话通知)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标段十:轮胎(朝阳)41000元整;标段十一:轮胎(佳通)25000元整;标段四十七:气体450元整;
交付方式:支票/汇票/银行转帐(不接受现金和保函)
收款单位(户名):杭州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95160154800000653
投标人必须在2019年12月06日16 时前递交投标保证金,逾期缴纳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九、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介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产品授权书等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如认为采购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江干区九盛路9号东方电子商务园3幢608室;联系人:章工;联系电话:18989478072。
4、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杭州市余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审计部门投诉。
招标人:杭州市余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经济开发区昌达路107号
联系人:郜先生
联系电话:(0571)8926220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杭州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杭州市江干区九盛路9号东方电子商务园3幢608室
联系人:章工、刘工
联系电话:18989478072、0571-87981527
传真:0571-85186720
杭州市余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杭州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8日